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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的秋葉原事件
和6/12撞沉漁船的爭議

還真使人覺得這國家的人某些地方果然很奇怪

在AKIBA行兇的25歲男子.認為自己沒有朋友.情人.遭受漠視的原因是:長得太醜
長得太醜.所以要殺人?
據說男子在求學時期性情大變.品學兼優的乖乖牌突然變得孤僻起來
將長久累積的不滿.怨懟歸咎於社會與週遭環境.甚至可能帶著一點"引人注目"的心態
進而計畫.實行.血染秋葉原

先不論殺人理由或出發點過於荒謬.真正主因我想多少跟日本的主體社會氛圍有關
眾所皆知.日本社會重視團體大於個人.且言行謹慎.嚴肅.接近完美主義的潔癖
上述項列特質並非壞事.但套句老話:[過猶不及]的分界很難掌控
若半數以上的人民皆擁有這些特質.在那裡生活想必有某種程度的壓力
封閉.不容許犯錯.和全年無休的道德眼光
宛如鳥籠裡上了腳鐐的鳥兒.沉重無比

節錄水果報所刊登的男子其中一句談話
"我比垃圾還不如.垃圾至少有人會資源回收"

姑且排除水果報誇張渲染其戲劇性的可能.但或許可解讀為:我是誰?我是什麼?
他覺得他"這個人"被抹殺.他的存在意義被消去.他只是維持社會這具龐大機器運行的一顆平凡的小螺絲釘
甚至連平凡都稱不上.且不被需要
失去定位.群體的認同感加上些許對社會的憤恨.造就步行者天國七死.人心惶惶

應該說很多國家都有這種問題.只是日本相對地突顯其嚴重性


再說軍艦撞沉漁船的新聞

第一點.即便我方漁船確實穿越法定海域.依常理判斷.靠近驅離或口頭警告應是最正當也最合理的作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撞沉實在是前所未聞.更何況用肉眼就能得知這艘船僅是一艘普通漁船.並不具有"攻擊性"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在此情況之下一艘上千噸的巡邏艦竟撞擊幾十噸的小漁船.使得船上16人全數落海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雖然日方將人救起.但早知如此.何必當初呢?千噸撞擊數十噸的後果難道海上保安廳無法預測?

第二點.我不諳法律.但日方有權隨便扣留我方人民嗎?就算穿越法定海域後落海被救至日本安置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能先行放行其他船員.卻獨留船長於日本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台灣以大陸偷渡客來說.抓到後是先拘留再遣返回大陸.除非在台犯罪.不然都應由原生國審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而船長什麼法都沒犯.為何必須滯留日本.無法與船員一同回台?

第三點.台灣急於查明真相.而日本支吾其詞.冷處理的態度卻又與外務省發言:[盡速查明真相.維持台日良好關係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釐清責任歸屬]大相逕庭.連日媒都鮮有報導.其心態令人存疑

第四點.關於開戰一事千萬不能當真.這無關軍力優劣.更非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懦弱作祟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而是如果用吵的就能吵贏.何必動手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當然劉揆是指"最後手段"但這種徒增負面情緒的發言還是盡量少說.熱血不能當飯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氣急敗壞只會誤了大事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今天水果報有篇社論的引言還滿中肯[ 將不可怒而興兵 ]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雖然跟日本發生過好幾次衝突.也從來沒吵贏過.真要不幸地是個壞結局..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就開艘軍艦.荷槍實彈的繞一圈釣魚台宣示主權算了...老虎不發威你當我病貓...得寸進尺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總而言之.台灣最好從有無執法過當去追究.勝算較大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搶不過主權.至少要保障漁民的安全與生計.即使日本根本不可能談重新劃訂海域界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那會變成"國與國"對等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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